一是关于体例。要完成这项复杂艰巨的任务,课题组面对的首要问题是确定研究体例,要找到一个合适的角度和准确的切入点去进行总结归纳。1997年,政策法规司曾组织专家学者做过类似的总结研究。成果分为总报告和分报告两个部分。总报告从总体角度谈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分报告按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各个学科划分为若干小节分别进行论述。这次研究参考但没有沿袭上次的体例。主要考虑要体现和强化学术和理论研究为体育实践服务的宗旨,所以确定要侧重于实践视野,紧扣中国体育实践发展的脉络,从应用角度来进行回顾与总结。按照这个思路,《中国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1978-2010)》在结构上分为八个部分,分别是:总论、体育基本理论研究、体育发展战略研究、体育改革研究、群众体育研究、竞技体育研究、体育产业研究和体育法制研究。二是关于内容定位。确定体例以后,课题组经过充分讨论对内容定位提出了几点总体性、原则性意见。其一,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纳是完成这项研究的基础,必须尽可能多地搜集和占有资料。其二,《中国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1978-2010)》的着眼点要放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育实践提出的理论挑战和对这些挑战的应对上,把实践与理论的互动作为论述的重点。其三,作为一项回顾总结性研究,要有历史感和思想性,总结阶段特征,梳理发展脉络,同时还要有评价和展望。三是关于阶段的划分。把30多年的时间跨度划分为几个阶段对这项总结性研究而言是必要的,但划分起来却很难尽善尽美。在这30多年里,经济社会发展波澜壮阔,体育实践丰富多彩。这既是体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大的背景,同时其中几个重要节点,如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道路,1992年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2年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也为本研究划分阶段提供了重要、可靠的依据。但体育发展、体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也有其自身的规律、特点和特有的、不能忽视的标志性事件。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本研究各个部分在阶段划分上并不完全一致。总论和群众体育、体育改革、体育产业等部分大致以1978、1992、2002为三个时间节点划分阶段,但竞技体育部分增加了1984年奥运会金牌“零”的突破、1995年《奥运争光计划》颁布、2001年北京申办奥运会成功三个节点,体育法制部分增加了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2005年中国法学会体育法研究会成立两个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