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科雄,广东梅州人,1976年生,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1996年至2000年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原西北政法学院)行政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3年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获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留校任教至2008年。2006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并获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主要论著有:《行政行为效力来源——价值、规范和事实》(博士论文)等,参与《行政强制法》、2012年新修订《民事诉讼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释义的编写;在《新华文摘》、《浙江学刊》、《法律适用》、《甘肃行政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十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