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纪初的中国文化界,相当重视西方伦理学的介绍。陈独秀曾讲,吾人最后之觉悟是伦理学之觉悟。在20世纪初出现的一大批伦理学译著中,德国哲学家、教育学家泡尔生的《伦理学原理》一书是影响最大的一种。该书由蔡元培在1910年6月翻译。《伦理学原理》出版后,销路颇好,商务印书馆1910年初版,次年就再版,1915年4版,1921年6版,至1927年已发行了8版,1940年又再度重版,编入该馆“汉译世界名著”丛书。该译本曾成为当时的湖南师范学校 “修身”课教材。在该校求学的毛泽东曾怀着极大的兴趣认真阅读过此书,除了用红、墨笔打记的圈点、单杠、三角、叉等符号外,还在书中的上下空白处及字行之间,写下了全文达12000字的批语。可以说是一本对毛泽东产生较大影响的伦理学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