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乡村债务及其化解,先后历经前税费时代、税费时代和后税费时代,目前已进人“深水区”。总体来说,对其的技术性化解已无空间,政策性化解空间有限,体制性化解相对滞后,因此,机制性化解应运而生,构建化解乡村债务的长效机制势在必行。《走向财政民主:化解乡村债务长效机制研究》认为,乡村债务的机制性化解不能离开政策性化解和体制性化解。化解乡村债务的长效机制是在政策性化解、机制性化解和体制性化解三个层面的良性互动中综合形成并发挥作用的。事实上,仅从“省直管县”、“乡财县管”的财政体制完善的层面,进人“省直管县”、“强县扩权”、“乡镇机构改革”等行政体制改革的层面是不够的,只有上升到“财政立宪”、“预算民主”、“税收法治”、“有限政府”的宪法法律制度及其实施的层面,乡村债务的根本解决才有最终的制度保障。《走向财政民主:化解乡村债务长效机制研究》是研究乡村债务问题的一部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