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空白期”的成因与治理规则比较研究》是以保险实务、保险立法和保险司法相结合的视角,对深受社会垢病的“保险空白期”问题,以投保人投保后至保险人承保前期问内发生的保险事故的处理问题为核心,在借鉴国外保险法理论研究、立法和司法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通过对一营业中的保险单销售的阐述,展现保险人在营业中是如何通过保险一单销售业务流程完成保险合同的订立,研究了“保险空白期”的实践成囚;二是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的生效和保险责任的开始等制度和理论的研究,探究“保险空自期”的理论成囚;三是通过对保证续保、暂保单、追溯保险和预约保险等制度和理沦的比较、研究,探究在意思自治原则下对“保险空自期”内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障方式;四是通过对保险合同推定成立和强制临时保险和被保险人期待利益原则等制度和理沦的研究,探究在司法干预立场下,强制保险人对“保险空自期”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