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说
一、责任限制与无限责任
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承运人责任限制
(一)二者的区别
(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历史沿革
(三)承运人责任限制的沿革
(四)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承运人责任限制的联系
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存在的理由
(一)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理论依据
(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政策依据
四、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受到的批判
五、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现状及国际统一努力
(一)《1924年责任限制公约》
(二)《1957年海船所有人责任限制国际公约》及其《修正(1957年海船所有人责任限制国际公约)议定书》
(三)《1976年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及其《修正(1976年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的1996年议定书》
(四)《1969年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
(五)《1971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
(六)《1996年关于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赔偿责任的国际公约》
(七)《2001年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国际公约》
六、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未来
(一)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符合效率理念
(二)发展趋势与调适
七、中国法的立场
(一)中国内地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
(四)台湾地区
(五)可限制责任的海事请求
第二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实体制度
一、谁有权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一)船舶所有人
(二)船舶承租入
(三)船舶经营入
(四)救助人
(五)其他人
(六)责任保险人
(七)小结
二、适用责任限制的船舶
(一)气垫船、可移动的海上钻井平台可否限制责任
第三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
第四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国际私法问题
第五章 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
附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