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长期从事政府执法部门的工作,这一工作恰恰具有双重特点:一是执法工作需要有足够的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并需要不断地去关注行政法学的发展;二是执法工作常常要面对具体执法中的各种问题,在这个过程中,能感受到我国行政法学是如何“真实”地还原于实践的,也就会充分发现行政法学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漏洞”。这为我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源泉”。我的全国同事们也不断地提出一些问题,非常感谢一线执法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他们不断地提出工作中的问题,成为我持续研究的推动力。《孙百昌执法办案谈丛书:基层执法办案精解(2013年续)》就是针对提问者的问题做出的思考、研究,是切磋性质的。故《孙百昌执法办案谈丛书:基层执法办案精解(2013年续)》出于研究目的,是笔者拙见,供抛砖引玉。实际工作中应当独立思考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