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在政府发展方面面临着“双重任务”:既要像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解决政府管理的现代化这一基础问题;又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即中国在新世纪伊始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发展目标是一种“历史压力下的历史性选择”。建设服务型政府与政府职能转变两大历史进程具有内在联系。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中国政府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全球化带来的外在压力,主动进行的历史性战略选择。’从理论上说,提供公共服务既是政府的主要职责,也是国家本质的要求;从现实来讲,在社会发展不同阶段,政府职责是有差别的,要适时调整。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的情况下,中国需要深化和细化对国家的社会职能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把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推进到新的阶段。同时,深度推动公共服务事业,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政府的能力更强、更有作为、效率更高,即需要一个“有为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充分考虑时间、空间的协调性问题,重点建立起全方位、广覆盖、多层级、高效能、制度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它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着力点,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项核心内容。在这方面,一个合理的财政体制是政府实现执政理念、国强民富的必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