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研究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一座桥梁,它有助于提升我国法学研究的水平和实用价值。正如我国著名学者田平安教授所言:“无论是着眼于价值理念的确立还是具体民事诉讼制度的建构,要想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实际的效果,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就必须通过一种实证性的社会学研究实现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的良性沟通,而这正是当前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缺乏的。”我国法学研究经历了从注释法学到理论法学再到实证法学的发展过程,学者们也从重视法学理论的发展转变为既重视理论研究又关注法律实践发展的务实的学术研究态度。因此,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社会科学,只有关注社会发展和法律实践、重视理论联系实际的法学研究才有意义。它不仅提升了法学理论研究的品质,同时也使法律实践更具有理性。除此之外,法律实证研究还能对法学教育产生积极的影响,它将会提高法学教育的职业化程度。这也是本套丛书编著的初衷和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