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章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第一节 民事纠纷
第二节 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
第三节 民事诉讼
第四节 民事诉讼的价值
第五节 民事诉讼模式
第六节 民事诉讼法
第七节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历程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学说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
消灭的原因
第三章 诉权和诉
第一节 诉权
第二节 诉
第三节 诉的种类
第四节 诉的合并与分离
第四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第二节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独立行使的原则
第三节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四节 调解原则
第五节 辩论原则
第六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节 当事人处分原则
第八节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原则
第五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合议制度
第二节 回避制度
第三节 公开审判制度
第四节 两审终审制度
第五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
第六章 民事诉讼当事人
第一节 当事人
第二节 共同诉讼
第三节 诉讼代表人
第四节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
第五节 公益诉讼
第七章 诉讼代理人
第一节 诉讼代理人概述
第二节 法定诉讼代理人
第三节 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四节 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变更、解除和消灭
第八章 民事诉讼主管与管辖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主管
第二节 民事诉讼管辖
第三节 级别管辖
第四节 地域管辖
第五节 移送管辖
第六节 指定管辖
第七节 管辖权异议
第八节 管辖权恒定制度
第九章 民事诉讼证据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第三节 证据资格(证据能力)和证据证明力
第四节 民事诉讼证据在理论上的分类
第五节 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
第六节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第七节 举证责任和举证期限、质证和认证
第八节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第十章 期间和送达
第一节 期间
第二节 送达
第十一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节 保全
第二节 先予执行
第十二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与诉讼费用
第一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概述
第二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
第三节 诉讼费用
第十三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概述
第二节 起诉与受理
第三节 反诉
第四节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
第五节 开庭审理、撤诉和缺席判决
第六节 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第七节 民事判决、裁定与既判力
第八节 法官在民事审判中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限度
第十四章 简易程序
第一节 简易程序概述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具体程序规定
第三节 小额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十五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审查和受理、撤回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和调解
第十六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特别程序概述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五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六节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第二节 当事人申请再审
第三节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第四节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第五节 人民检察院监督再审
第六节 对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中程序性再审事由评析
第十八章 督促程序
第一节 督促程序概述
第二节 支付令的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支付令的发出和债务人异议
第四节 支付令的效力
第十九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第二节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四节 对利害关系人没有申报的法律救济
第二十章 执行程序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述
第二节 民事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三节 民事执行的具体措施
第四节 执行异议
第五节 执行和解、执行担保和执行回转
第六节 执行中止、执行终结和执行监督
第七节 民事判决执行难的主要原因分析和解决办法
第二十一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第三节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
第四节 涉外民事诉讼的送达、期间
第五节 涉外民事诉讼的仲裁
第六节 司法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