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华,1970年8月生,山东莒南人。1993年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学习,201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5年进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任反贪局书记员、公诉二处主诉检察官、政治处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检委会委员。后进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工作,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委会委员。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北京市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兼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官、北京市诉讼法学会理事、北京市跨国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理论人才、北京市政法系统专家型人才、北京市检察业务专家等荣誉。在《法学杂志》、《人民检察》等报刊上发表论文50余篇,主编《刑事司法疑难问题专家答问录(二)》、副主编《附条件逮捕制度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