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学(第3版)》由常英主编,随着2012年8月31日《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正,以及近年来仲裁理论研究与实践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为了使本教材更加紧密地反映仲裁法学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仲裁实践发展的动态以及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必要对第二版书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再次修订。此次修订,主要由杨秀清和史飚负责。具体内容方面,在认真斟酌教材全部内容的基础上对部分章节的内容作了相应的调整,使整个教材在逻辑体系上更加清晰和完善;此外,根据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对相关问题以及行文进行了适当的修改与完善,主要涉及仲裁前的证据保全、仲裁前的行为保全、仲裁前的财产保全、仲裁中的行为保全以及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事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