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水污染受害者社会救助机制及对策研究》全面分析了中国农村水污染受害者社会救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从社会制度角度分析了我国农村水污染受害者陷入困境的深层社会原因。从这些分析得出了如下结论:我国农村水污染受害者是一个人口数量多、地域分布广泛、社会地位低下、维权能力弱的群体,政府在社会加速转型期应该建立一个农村水污染受害者的社会救助体系;政府救助资源有限,应该培育社会力量,减轻政府负担,使社会救助具有持续性;农村水污染受害者社会救助需求具有多层次性,因此必须实施法律援助、环境救助、医疗救助、精神救助、发展救助、社区复兴救助等全面救助;非责任企业参与救助的动力源泉是社会责任竞争力,这种动力来自于政府制度的约束、激励和规范;农村社区是受害者的主要社会网络,社区复兴救助是增强受害者自救能力一个主要途径;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政府救助的有益补充,它们的活动受政府制度制约,政府应引导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救助;政府、企业和社会救助是外力,受害者自救是内力,只有使受害者形成内生机制,在政府主导的救助体系下,才能够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受害者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