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凡,男,汉族,中共党员。1927年12月11日生于北京通州,祖籍浙江绍兴,原名李锡范,字畴九。1953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1953年至1955年肄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1955年至1986年调《人民日报》历任文艺部编辑、评论组长、副主任、常务副主任,1986年调中国艺术研究院任常务副院长、研究员、首聘终身研究员。全国第二、八届政协委员,全国第四届人大代表,中共十三大、十四大代表。1949年开始发表作品。1954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红楼梦评论集》(与蓝翎合著)《弦外集》、《论“人”和“现实”》、《管见集》、《论中国古典小说的艺术形象》、《寸心集》、《题材·思想·艺术》、《的思想与艺术》、《红楼梦艺术世界》、《李希凡文学评论选》、《文艺漫笔》、《文艺漫笔续编》、《燕泥集》、《说情》、《毛泽东文艺思想的贡献》、《冬草》、《艺文絮语》、《沉沙集》、《传神文笔足千秋——人物论》、《往事回眸》,主编《红楼梦大辞典》、《中华艺术通史》、干部培训教材“中国艺术》、《外国艺术精粹赏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