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绍坤,烟台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称号。代表性著作有:《民商法原理》、《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继承法研究》、《公益征收法研究》等,代表性论文有:《用益物权三论》、《论征收中“公共利益”界定的程序机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问题与对策》等。王洪平,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代表性论文有:《公司瑕疵设立的法人格规制》、《民事习惯的动态法典化》、《“错误出生”侵权责任之构成》、《自找妨害之诉的救济》、《从公报案例看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适用》、《财产权平等保护的三个问题》、《论合作开发房地产中的物权认定与债务承担》、《从财产权保障视角论我国的宪法财产权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