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曾经说过:“《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意思是讲,《诗》可以抒发情志,可以观察社会与自然,可以结交朋友、合群相处,可以讽怨不平之事、抒发内心情感。确实,诗本就应该且只是用来抒情达意的,不应该负担那么多另外的东西——负担太多太重了,生命就会过于沉重而不堪前行。诗是个人情感的直属领地,是原本短暂的生命每天都在义无反顾地歌唱着。诗之美,应该在于它的节奏美、音韵美、情趣美和意境美。诗的节奏应该就像有规律的阶梯一样,有一种建筑的内在美,可以或少或多、或浅或深地调动起内心深处潜藏着的情感来;诗的音韵,是诗之所以朗朗上口的重要因素——不讲究音韵的诗,有时不过是硬生生的断了行的句子;诗也是必须讲究情趣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弥补严格的音韵美感上的欠缺;诗的意境,可以反映诗者的内心,是当下真实心境的文字表现,是一种想法,也是一种氛围。我想,具备了这四种“美”,诗也就具备了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