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第一章 权利本位新论
第一节 为什么法律的核心是权利义务
第二节 为什么法律的本位是权利而不是义务
第三节 权利本位的变革及其对法律发展的影响
第二章 权利的构成要素
第一节 权利的根源是利益
第二节 权利的性质具有正当性
第三节 权利主体具有主体性
第四节 权利的客体具有客观性
第五节 权利的保障具有救济性
第三章 权利本位论与法律部门的发展
第一节 权利本位理论的发展
第二节 权利本位与宪法
第三节 权利本位与私法
第四节 权利本位与公法
第五节 权利本位与经济法
第四章 权利本位论与社会公共利益
第一节 利益的分类
第二节 社会公共利益的凸显
第三节 社会公共利益的内涵
第四节 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第五节 社会公共利益的调整
第六节 社会公共利益在经济法中的体现
第五章 权利本位论与法律方法的创新
第一节 个体主义方法
第二节 整体主义方法
第三节 折中主义方法
下篇
第六章 经济法权利(力)的确立
第一节 经济法权利(力)确立的根据
第二节 经济法权利(力)确立的内涵
第七章 经济法权利(力)之一——市场监管权
第一节 市场监管的内涵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的必要性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的内容
第八章 经济法权利(力)之二——宏观调控权
第一节 宏观调控权的界定
第二节 宏观调控权的必要性
第三节 宏观调控权的性质
第四节 宏观调控权的内容
第九章 经济法权力(利)的特征
第一节 经济法权力(利)是权力与权利的内在统一
第二节 经济法权力不同于一般的权力,体现出权利本位的特征
第三节 经济法权力以经济法权利为本位
第四节 从经济法的义务来看,其性质决定和体现着权利本位
第十章 权利本位论与经济法理论的创新
第一节 以权利本位论为指导重构经济法理论
第二节 以权利本位论为指导构建经济法权利(力)
第十一章 权利本位论与经济法制度创新
第一节 以权利本位论为指导构建经济法治
第二节 以权利本位论指导经济法的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