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军,河北保定人,2004年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2012年间于总装备部驻石家庄地区军事代表室任代职,现任职于解放军装备学院装备采办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中级审查员。主要从事国防知识产权、装备采购及合同管理、装备管理法规等研究,主持“促进自主创新的采购政策研究”等4项、参与“装备采购纠纷仲裁制度建设研究”等26项总部(省)级科研课题,“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制度建设研究”、“装备采购法规体系制度建设论证研究”等3项课题获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主持的“如何化干戈为玉帛?”等2项案例获全军优秀案例,参与出版《装备合同管理理论与实务》、《军事装备保密概论》、《电子商务概论》等5部著作,在《装备学院学报》、《长缨》、《中国政府采购》、《公共支出与采购》等杂志公开发表100余篇学术论文。王春光,吉林伊通人,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2011年获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博士学位,现任职于解放军装备学院装备采办系,军队执业律9币、招标师。主要从事李红军,河北保定人,2004年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2012年间于总装备部驻石家庄地区军事代表室任代职,现任职于解放军装备学院装备采办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中级审查员。主要从事国防知识产权、装备采购及合同管理、装备管理法规等研究,主持“促进自主创新的采购政策研究”等4项、参与“装备采购纠纷仲裁制度建设研究”等26项总部(省)级科研课题,“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制度建设研究”、“装备采购法规体系制度建设论证研究”等3项课题获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主持的“如何化干戈为玉帛?”等2项案例获全军优秀案例,参与出版《装备合同管理理论与实务》、《军事装备保密概论》、《电子商务概论》等5部著作,在《装备学院学报》、《长缨》、《中国政府采购》、《公共支出与采购》等杂志公开发表100余篇学术论文。王春光,吉林伊通人,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2011年获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博士学位,现任职于解放军装备学院装备采办系,军队执业律9币、招标师。主要从事装备管理法规、装备项目管理、国防知识产权等研究,主持或参与“装备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研究”、“装备采购质疑投诉制度建设研究”等18项总部(省)级科研课题,参加完成《装备同类型集中采购管理规定(修改稿)》、《某型武器系统项目管理规定》等10项军事法规、规章的拟定编写任务。“装备采购法规体系制度建设论证研究”等2项课题获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参与出版《装备合同管理理论与实务》、《装备采购项目管理法规》等3部著作,在《装备学院学报》、《国防科技工业》、《公共支出与采购》、《中国军转民》等杂志公开发表50余篇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