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主题与选题意图
1.2 文献综述与研究方法
1.3 关于"现代化"的特别说明
2 动产担保制度现代化之背景考察
2.1 动产担保现代化之前提:市场经济
2.1.1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2.1.2 信用风险及其控制
2.1.3 担保物权能够有效遏制信用风险
2.2 动产担保现代化之动力:社会财富结构变化
2.2.1 社会财富结构变化之主要表现
2.2.2 传统动产担保制度无法适应社会财富结构变化
2.3 动产担保现代化之路径选择:功能化与类型化方法的取舍
2.3.1 动产担保在大陆法系的法外演进
2.3.2 功能化方法的确立: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编
2.4 小结
3 动产担保制度现代化与动产担保形式之突破
3.1 对传统动产担保形式的考察
3.1.1 大陆法系的动产担保类型
3.1.2 英美法系的动产担保类型
3.2 法律强制与意思自治的抉择: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检讨
3.2.1 物权法定原则之内涵与社会功能
3.2.2 对物权法定原则的经济学分析
3.3 对功能主义的解析
4 动产担保制度现代化与动产担保公示方法之选择
4.1 从效率与安全的角度看动产担保设定与担保合同的关系
4.1.1 合同自由与物权法定的协调
4.1.2 动产担保权是否能够限制担保物的处分
4.2 效率与安全视野下的动产担保公示制度
4.2.1从效率角度看动产担保公示方法选择
4.2.2 动产担保登记机关的选择与动产担保交易效率之间的关系
5 动产担保制度现代化与动产担保客体范围之扩展
5.1 动产担保客体制度在大陆法系的变迁
5.2 美国动产担保交易法上的动产担保客体制度
5.2.1 物品
5.2.2 投资财产
5.2.3 权利凭证
5.2.4 无体财产权
5.3 动产概念的嬗变与动产担保客体制度之变革
5.3.1 私法中物的概念的扩张
5.3.2 现代社会财富形态的变化与动产担保客体范围的扩展
6 动产担保制度现代化与动产担保实现途径之选择
6.1 对动产担保实现条件的解读
6.2 动产担保实现途径的选择
6.2.1 确定动产担保实现途径需要考量的因素:成本与效率
6.2.2 私力救济途径的成本效益分析
6.2.3 实证分析:比较法上的动产担保实现途径
6.2.4 小结
6.3 动产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
6.3.1 传统动产担保实现方式及其局限性
6.3.2 对美国法上动产担保物权实现方式的考察
6.3.3 小结
7 动产担保制度现代化与我国动产担保制度之重塑
7.1 建立多元化的动产担保形式
7.1.1 动产担保交易构成要素
7.1.2 对我国现行制度的改造
7.2 完善动产担保登记制度
7.2.1 统一动产担保登记机关
7.2.2 简化动产担保登记程序
7.3 我国动产担保客体制度之重塑
7.3.1 对现行制度的检讨
7.3.2 以反向排除方式确定动产担保客体范围
7.3.3 充分发挥动产在中小企业资金融通中的作用
7.3.4 扩大动产担保范围,破解农村经济发展资金难题
7.4 提高动产担保实现的效率
7.4.1 对我国现行制度的检讨
7.4.2 改造我国动产担保物权实现途径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