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代政府理念,中央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责定位为“制度供给。源头预防、执法监察和目标考核”,其要点就是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代表政府主导制度供给和目标考核,淡化和不直接从事污染减排、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工作,着力于制度供给、目标考核,综合决策和重大问题调处;市县一级政府以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为驱动力,把执法监察、污染减排、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作为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措施。新时期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一个核心、两个基本点、三大基石和四大支撑体系,即突出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么一个环境保护的核心任务,抓住制度供给和目标考核两个基本点,筑牢源头预防、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三大基石,以制度和科技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完善的环境标准规范体系、独立的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严格的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体系、环境风险应急响应和管理体系等依法、科学、廉洁.高效的环境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全面提高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有效性,努力探索适宜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政府的环境保护管理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