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祥,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307医院整形外科原主任。曾任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专家咨询组成员,卫生部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第五、六、七届委员,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整形外科学会常委、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顾问等。多次负责或参加国内有关辐射事故的救治工作,参加国内其他单位收治的放射性皮肤损伤病人的会诊工作。曾获军队医疗成果一、二等奖各1项,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负责完成3项国家标准、1项军队标准的研制。姜恩海,主任医师、北京协和医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天津市政府授衔专家。现任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临床部及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放射病科主任、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第一临床部副主任、卫生部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华预防医学会放射卫生专业委员会常委、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副组长、中华医学会放射防护学会辐射血液学组副组长、国家质检总局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与恐怖事件应急处置核和辐射专家组专家、中国卫生监督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放射性疾病诊断鉴定咨询组专家。承担和参加国家和部委级科研项目15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科技进步三等奖4项、科技成果16项。主持及参编国家职业卫生标准19册。傅宝华,主任医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原所长,国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卫生部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华预防医学会职业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放射医学与防护学会常委、河南省环境诱变剂学会副理事长、河南省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南省医学会放射医学与防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南省医学会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河南省医师协会常务理事、河南省预防医学会常务理事。多次主持省内辐射事故和急性化学毒物中毒事故的控制处理。获省部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