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通过和世界上第一个常设性国际刑事审判机构——国际刑事法院的诞生,对世界的影响非同小可。根据规约的规定,国际刑事法院对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犯罪,旨在使这些最严重犯罪的罪犯不再逍遥法外,从而有助于预防这些犯罪。根据规约关于国际刑事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先决条件的规定,如果犯罪地国或被告人国籍国是规约缔约国或者声明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国家,则国际刑事法院可以对上述犯罪行使补充管辖权。并且,即使犯罪地国和被告人国籍国都不是缔约国,但在安理会向国际刑事法院提交情势的情况下,国际刑事法院也可以行使管辖权。鉴于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是国际刑事法院的生命线,《国际刑事法院研究》以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问题为中心,共分五章对“国际刑事法院的诞生”、“国际刑事法院遵循的刑法原则和适用的法律”、“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罪行”、“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国家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司法合作及其前景”等重点问题展开论述。以期为我国将来成为缔约国提供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