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文库·翻译系列:股东代表诉讼的理论与制度改进》有步骤地对日本、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针对各国理论和实务领域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系统性论述。我国于2005年修订公司法时,首次引进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该制度作为现代公司法制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对于我国来说,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仍是一项刚刚落地的新制度,如何使它在中国的大地上茁壮成长?如何使它为中国公司法制的完善和发展发挥作用?这些都是我国公司法乃至整个商法学界长期关注的问题。然观邻国之日本,自1950年从美国“舶来”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后的60年间,随着日本商法的一次次修改,日本公司法的许多制度也正悄然发生改变,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立法和法律适用等层面也出现了一些变化。尤其是2012年日本最新公司法草案也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作出了新规定,其中不乏值得我们借鉴之处。《经济法律文库·翻译系列:股东代表诉讼的理论与制度改进》的译者梁爽博士是日本神户大学的法学博士,其长期从事中日商法的比较研究工作,许多成果在国内外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另一名译者佐藤孝弘博士是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博士,其亦长期从事中日公司法的比较研究工作,并有许多科研成果在国内杂志上发表。两名译者均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和娴熟的外语能力,两人对公司法的把握和对日本法乃至日语法律用语的理解以及相互间的协作配合成为了这本译著获得圆满成功的重要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