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营业税到增值税,由试点地区到全国的快速推进
1.1营改增试点扩展至全国
1.2财税[2013]37号整装后的变化
1.3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的框架
1.4营业税与试点增值税的比较
1.5营改增试点政策与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体系的关系
第2章 营改增试点政策中的税制要素
2.1应税服务范围
2.1.1交通运输业特殊事项的说明
2.1.2广播影视服务
2.1.3其他现代服务业服务
2.1.4征税范围的界定
2.1.5不被认定为应税服务的事项
2.1.6有偿提供应税服务的理解
2.1.7对“境内”提供服务的理解
2.2纳税义务人
2.2.1单位或个人
2.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2。2.3可以不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例外情形
2.2.4合并纳税的主体
2.3税率与征收率
2.3.1税率与征收率的分类
2.3.2价内税与价外税对税率的应用
2.3.3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
2.3.4混业经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与修理修配劳务、
应税服务,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税率或
征收率应用
2.3.5代扣代缴境外单位或个人增值税的适用税率
2.4计税方式
2.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6纳税地点
2.7纳税期限
第3章 营改增的商业因素分析
3.1取得可抵扣的票据进行抵扣究竟有何“好处”
3.2坚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提供普通发票
但降价供给时的比较
3.3供应商涨价的“偷换概念”
3.4对外“涨价”的可能
3.5如何测试自己的税负影响
3.6交易模式的影响
3.6.1集团统一结算开具发票的方式
3.6.2从事技术服务的分公司如何定位纳税主体
3.6.3营改增后车辆进项抵扣认证与动产登记
矛盾问题
第4章 一般纳税人
第5章 小规模纳税人
第6章 会计处理
第7章 税收优惠
第8章 特殊事项
第9章 发票
第10章 特定行业营改增的分析
第11章 试点政策与原有增值税法规的差异与融合
第12章 应对营改增
附录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