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雷,1965年生,安徽舒城人(祖籍霍邱)。哲学博士,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特约通讯评委,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特约通讯评委,中国逻辑学会科学逻辑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科技、伦理与艺术”高级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兼职研究员,江苏省逻辑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逻辑学、科学哲学、外国哲学等领域的研究,在科学哲学领域提出和建构了科学进步的协调合理性理论。主持完成和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各一项,代表作有:《进步、合理性与真理》(人民出版社,2003年)、《冲突与协调——科学合理性新论》(商务印书馆,2006年,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