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现代逻辑和现代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二者的相互渗透,由此出现了所谓的“哲学的逻辑化”与“逻辑的哲学化”两大趋势,并进而形成了“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等新兴交叉学科。“哲学逻辑”是英文PhilosophicalLogic的中译,就笔者所看到的英美学者冠以“哲学逻辑”的著作主要有: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斯特劳逊(P.F.Strawson)编辑的论文集《哲学逻辑》,英国学者格雷林(A.C.Grayling)与沃尔夫拉姆(S.Wolfram)分别著的《哲学逻辑导论》以及美国学者莱斯彻(N.Rescher)的《哲学逻辑论集》。虽然都冠以哲学逻辑之名,但看一看书中的内容,却可以发现,英文的“哲学逻辑”一词至少具有如下三种涵义:第一,哲学逻辑的主体是“逻辑”,哲学逻辑主要指的是模态逻辑、时态逻辑、多值逻辑、直觉主义逻辑等一些非经典逻辑系统。第二,哲学逻辑的主体不是“逻辑”,而是“哲学”,哲学逻辑基本上相当于本文后面将要介绍的“逻辑哲学”。即对逻辑中的哲学问题的研究或关于逻辑学的哲学研究。第三,哲学逻辑的主体是“哲学”,它研究的内容比逻辑哲学更为广泛,它是把逻辑哲学研究的问题转入更一般的哲学背景之下,讨论关于语言性质、思想、世界的结构与内容等问题,因此,这种意义上的哲学逻辑其实质就是语言哲学。 对于“哲学逻辑”的不同涵义,我国的逻辑与哲学工作者的态度基本上是一致的,即认为应该把“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作出区分,在前面所讲的第一种涵义上使用哲学逻辑一词,而将第二种涵义的哲学逻辑称之为“逻辑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