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博法律英语系列·法律英语:双语法律文书的解释》专为在全球化环境中从事起草、翻译或处理多语种法律文书的中国律师、仲裁者、法官、翻译和学者所写。内容着重于分析和解释多语种法律文书不同语言文本之间存在的差异。书中分析了两百多年来全世界八个司法区域的法院和仲裁法庭是如何解决多语种条约和立法的不同语言文本之间的差异的,而所阐述的大部分差异都出现在其中一个语言文本为英语的立法中。书中设专章对以英语和汉语起草双语立法和合同中存在的差异作了详细的探讨。《陶博法律英语系列·法律英语:双语法律文书的解释》所分析的差异发生于国际条约(英语和其他语言)和欧盟(英语和22种其他语言)、加拿大(英语和法语)、中国香港(英语和汉语)、南非(英语和南非荷兰语)、夏威夷(英语和夏威夷语)、波多黎各(英语和西班牙语)、路易斯安那(英语和法语)不同语言的立法中,也介绍了各司法区域的历史背景,解释了为什么条约或立法是多语种的,讨论了法院和仲裁法庭对解决不同语言文本之间差异的裁决,叙述了各司法区域如何制定解决差异的规则。最后三章则总结了世界各国解决多语种差异的经验,列举了某些特定的英语词句会产生的语义歧义和句法歧义的类型,并为如何解释英汉双语立法、解释英汉双语合同,以及起草英汉双语合同提供了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