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开银,1966年生,男,湖北省仙桃市人。现为浙江师范大学教授、法律系主任、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浙江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乡村人民教师、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1999年6月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后,进入高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至今。目前,正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攻读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涉外民商法、公司法和国际投资法等。近年来,在法学、经济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已出版教材和著作两部,主持或参加国家及省部级课题五项,获省、市社科优秀成果奖两项。彭真明,男,1963年8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武汉大学民商法博士。现为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主持过“证券欺诈的民事责任及其救济制度研究”、“期货犯罪立法研究”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期货交易法律制度研究”、“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民事责任研究”两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要著作有《商法前沿问题研究》、《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研究》、《证券欺诈民事救济制度研究》、《期货法论》、《商事代理通论》、《民法学》、《公司法学》等,并在《中国法学》、《民商法论丛》、《月旦民商法杂志》、《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学》、《法律科学》、《私法研究》、《中国商法年刊》等国内有影响的法学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