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难题,债务人逃废债务、规避甚至抗拒执行是长期存在的一种社会顽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人民法院承担的重要职责。最高人民法院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一,有责任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贡献。人民法院通过执法办案形成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具有极高的权威性,是社会信用信息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应当发挥其重要作用。为了及时规范和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运用信用惩戒措施,尽可能地发挥信用信息的功能和效果,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过充分调研,长时间酝酿起草,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行政与执行法律文件解读((2013.7·总第103辑)》收录了该文件及其解读,以供读者参考。《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行政与执行法律文件解读(2013.7·总第103辑)》特别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在建工程抵押规定与上位法是否冲突问题的答复》,并邀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的相关负责人对该答复进行解读,以期就该问题为读者解惑释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