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第一章 正当化事由范畴论
第一节 正当化事由的本质
一 正当化事由的称谓之争
二 正当化事由的本质
三 正当化事由与违法性
第二节 正当化事由的类型
一 不同分类体系述评
二 刑法中的正当化事由与超法规的正当化事由
三 紧急正当化事由与常态正当化事由
四 总则性正当化事由与分则性正当化事由
五 基于个人权利的正当化事由与基于职权的正当化事由
第三节 正当化事由与有关概念的界限
一 正当化事由与消极构成要件要素的界限
二 正当化事由与阻却可罚的违法性事由的界限
三 正当化事由与阻却责任事由的界限
四 正当化事由与非犯罪化行为的界限
第二章 正当化事由根基论
第一节 正当化事由根基之一——法秩序的统一性
一 违法一元论与违法相对论之争
二 违法相对论之肯定
三 违法相对论之运用
第二节 正当化事由根基之二——利益冲突
一 利益冲突及其法律调整
二 立法中的利益衡量与正当化事由
三 司法中的利益衡量与正当化事由
第三章 正当化事由根据论
第一节 违法性本质对立之一——规范违反说与法益侵害说
一 规范违反说与法益侵害说概览
二 规范违反说与法益侵害说的对立点
三 对法益侵害说诸误解的澄清
第二节 违法性本质对立之二——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
一 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对立
二 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二元论的疑点
三 结果无价值论的确证
第三节 正当化事由理论根据上的一元论与多元论
一 正当化事由根据的一元论
二 正当化事由根据的多元论
三 正当化事由根据一元论之肯定
第四节 正当化事由理论根据诸说评判
一 目的说
二 社会相当性说
三 被允许的危险说
四 法益衡量说
第五节 正当化事由的现实根据——规范漏洞
一 罪状的“类型”建构
二 罪状“类型”与规范例外
三 作为规范漏洞的正当化事由
第四章 正当化事由定位论
第一节 正当化事由体系性定位之域外考察
一 阶层犯罪论体系中正当化事由的定位
二 平面犯罪论体系中正当化事由的定位
第二节 正当化事由体系性定位之本土聚讼
一 保留现行四要件的局部改造说
二 颠覆现行四要件的全面改造说
第三节 正当化事由之合理定位
一 四要件体系中没有正当化事由的位置
二 构建阶层体系是正当化事由定位的必由之路
三 违法有责类型的四阶层体系是正当化事由定位的依归
第五章 正当化事由认定论
第一节 正当化事由中的法益均衡性
一 法益均衡性的判断要点
二 生命之间的价值衡量
三 主观性价值与客观性价值偏离时的衡量
第二节 正当化事由中的原因行为
一 自招侵害
二 自招危险
三 强制行为
第三节 正当化事由中的错误
一 正当化事由中的行为人认识错误
二 正当化事由中的被害人认识错误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