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国环境统计年鉴》收录了2011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分领域基本数据和主要年份全国环境统计数据。《2012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内容分为十二个部分,即:1.自然状况;2.水环境;3.海洋环境;4.大气环境;5.固体废物;6.自然生态;7.土地利用;8.林业;9.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10.环境投资;11.城市环境;12.农村环境。同时附录六个部分:人口资源环境主要统计指标、“十二五”主要环境保护指标、东中西部地区主要环境指标、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环境统计指标、2012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主要统计指标解释。《2012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所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指标,除国土面积和森林资源数据外,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数据;取自国家林业局的数据中,大兴安岭由国家林业局直属管理,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列,数据与其他省没有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