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浩,1967年出生,湖北省黄梅县人,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987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2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6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9月至2007年9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87年起先后任职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期间在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有过短暂工作经历。出版《法治理想与精英教育:中外法学教育制度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检察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正当程序法律分析:当代美国民事诉讼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与蔡彦敏教授合著)等著作;主编有《证据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修订版);在《武汉大学学报》、《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学》、《现代法学》、《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三十余篇;主持课题有“建筑工程优先权问题研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研究”(中国博士后基金2006年度支持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