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质证》内容介绍:质证作为司法证明的基本环节,是举证的后续环节,是认证的前提和基础,在整个司法证明的过程中居于中心地位。因此,明确质证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十分必要。科学的证明程序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质证不仅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判决结果,还起到保障被告入诉讼权利、限制法官恣意从而增加法院裁判正当性的作用,因此,无论是实现司法的实体公正还是程序公正,都要求探索质证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完善我国的质证制度,理顺诉讼程序的内部机制,使质证程序与其他诉讼程序能够有机结合,有利于更好地发现案件事实真相,更好地体现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 尚华编著的《论质证》共分为七章,首先从界定质证的概念入手,梳理了质证制度的发展简史,论述了抗辩式质证的结构与运行环境,阐明了质证的理论基础,分析了质证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并针对不同类型证据的自身特点和证明规律,探讨了言词证据、展示性证据、科学证据的质证内容和具体方法及技巧。这些研究试图在促进我国诉讼证明理论的科学化方面提供一些理论支持。 第一章“质证的概念与功能”。本章从“质”和 “质证”的语义分析入手,古代“质”字的两种常见语义是“诘问”和“验证”,与当今各国常用的两种质证方法“交叉询问”和“对质”相合。目前我国学界关于质证的概念存在多种观点和表述,本书对此进行了评介。质证是一个多视角的概念。质证作为证明程序的重要阶段,是举证程序的继续,是对所出示证据的筛选和验证,并为下一个证明环节认证 奠定基础。质证作为审查判断证据的方法,是指如何帮助审判人员去伪存真;质证作为一项诉讼制度,是法庭调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质证作为一项重要权利,是指当事人有权针对可能对其不利的证据材料进行质问、质疑、辩驳。 第二章“质证制度的历史考察”。本章分别阐述了国外和中国质证制度的发展过程。国外质证制度萌发于古罗马时期。由于受法律传统、文化背景以及立法者的价值选择等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的质证程序也各具特色,存在两大基本质证模式,即审问式质证模式和抗辩式质证模式。两种质证模式各有优劣,并呈现相互借鉴、相互吸收、相互融合的趋势。在中国,古代的质证制度体现出浓厚的职权性;质证方式多种多样,以诘问、对质为主要形式;质证对象兼顾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新中国成立后,质证制度处于一种不断摸索和完善的阶段,1996年3月修正的《刑事诉讼法》部分吸收了控辩式的质证方式。展望未来,中国应当落实以控辩对抗为基础的质证制度,进一步规范裁判者在质证活动中的作用,以保障被告人质证权为立足点。 第三章“质证的结构与运行环境”。本章从质证主体、质证客体和质证内容三个方面论述质证的内在结构要素。质证主体应当以证明权为视角。质证主要体现为一种权利而非责任。质证客体应当以证据信息为内核,应当包括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任何证据信息。质证内容应当以事实推论为主线。诉讼证明活动应当建立在理性的事实推论基础之上。质证的运行与证据开示、举证、认证等制度关系密切。证据开示是质证的前提和基础,有利于提高质证的效率,并影响着质证的实际运行效果;举证是质证的前置程序,举证的方式影响着质证的方式和效果,举证的时限影响着质证的范围和效率;认证是质证的后续程序,认证的内容决定着质证的内容,认证标准决定了质证的方向和程度。 第四章“质证的过程”。本章阐述了质证与证明的关系,并论述了法庭质问和对质的基本程序。质证是证明的核心环节,是事实认定理性化的程序基础。现代各国法庭调查主要以言词方式展开,法庭质证的方式和程序主要是质问和对质。我国法庭询问并不完全等同于传统英美法系国家交叉询问或德国轮动询问。我国还需规范法庭询问主体,理清询问顺序,界定询问性质,规范诱导性询问的适用,科学确立交叉询问的范围,完善法庭询问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大陆法系国家将对质作为一种查明案件事实的方法,是法官依职权进行的诉讼活动。英美法系国家的对质更多地体现为被告入的一项诉讼权利。我国对质的智慧自古即有,当前还需进一步扩大对质的主体,改革对质的启动程序,完善对质的过程,规范对质的笔录。 第五章“质证的内容”。本章分别阐述了言词证据、展示性证据、科学证据的质证内容。不同类型的证据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证明规则,因而需要构建符合不同证据特点的质证内容和方法。言词证据的质证主要包括证人表达的准确性、证人诚实性、证人感知和记忆的准确性、证言相关性等内容。展示性证据的质证主要包括来源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可靠性主要围绕法庭上出示的展示性证据的制作、提取、保管、出示等环节的可靠性,相关性主要围绕具有可靠性的展示性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逻辑联系。科学证据的质证主要包括专家的适格性、专家的客观公正性、专业知识的正确性、原始检材的客观性、分析检验的科学性等内容。 第六章“质证方法”。本章阐述了考证学与质证方法的关系,结合具体证据类型,阐述了具体的质证方法。言词证据的质证方法主要包括感知和记忆能力的质疑方法、诚实品性的质疑方法、利害关系的质疑方法、前后不一致陈述的质疑方法、不当外力影响的质疑方法。展示性证据的质证方法主要围绕物证来源可靠性、书证来源可靠性、视听资料来源可靠性展开。科学证据的质证方法主要包括专家资格的质疑方法、检材客观性的质疑方法、科学原理的质疑方法、分析检验过程的质疑方法、专家客观公正性的质疑方法。 第七章“多学科方法在质证中的应用”。本章论述了质证的逻辑学、心理学、语言学基础。在质证活动中,应当系统分析证据体系的逻辑性,发现其证据体系中的矛盾之处。在质证过程中,应当积极赢得被询问者的合作心理,准确观察和识别被质证者的心理变化,进而有效攻击和揭示虚假陈述。对抗式审判是以语言交流为基础的。整个质证的过程都离不开对诉讼语言的关注和运用,质证语言应当礼貌和尊重,避免不必要的正面冲突;应当具有控制性,尽量使用封闭性问话;应当选择准确、有效的词、句和语体,适当使用迂回、重复等语言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