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作为“第一信用”的政府信用,其乃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核心及先导,也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政府信用法制建设意义重大。《政府信用理论与法制保障要论》采取要论体例,突出于综述性的集要研究特点,以构建中国特色的政府信用法制保障体系为目标,从政府信用的述要入手,在对其作全方位法理解析并揭示富蕴其中的法理基础及其在法治国家建设中之价值功能基础上,通过对政府失信表现与成因的深入分析,辅以政府信用法制的域外考察,以及比较法视阈下对我国的重要启示,着力于法律规制层面,提出我国政府信用法制建设的基本构想,进而提出专门立法建议并最后给出《政府信用管理条例》草案建议稿——这也是《政府信用理论与法制保障要论》一大亮点与价值所在。目前,国内关于政府信用法制保障方面的专著尚付阙如。于新循编著的《政府信用理论与法制保障要论》一书,是本人所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我国政府信用法制基础及立法对策研究”研究成果的集成。《政府信用理论与法制保障要论》可为各类学术机构、政府部门、立法及司法机关等开展学术研究、完善行政管理以及立法司法等工作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