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要论》从比较视角对英美法系的整体与特色进行系统研究。《英美法要论》以大陆法系为参照系,分十章对最能体现英美法系特色与精华的内容进行扼要探讨。第一章至第五章是总论,这五章是分别针对英美法系的整体展开的,分别围绕着历史传统、法律渊源、法律分类、法院系统、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进行论述。第六章至第十章是分论,这五章中有三章分别对英美法中最有特色和开创性的三个部门法即宪法、信托法与证据法予以论述。其中,因为信托法的产生与英美财产法关系特别密切,且英美财产法也有一些独到特点,所以对信托法就与财产法联系在一起写。第九章是关于合同法与侵权法的,这虽然不是英美法中具有开创性的内容,但与大陆法系国家相比没有“债法”这个范畴,且其中合同法与侵权法中也有一些独到之外,所以这两个部门法也纳入《英美法要论》内容之中。第十章是关于英美程序法的,重点论述了其中较有特色的对抗制、陪审制与辩诉交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