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内所有规则的设置都是基于“人应正确行事”这一基本理念。怎样行事才算正确?又因个人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差异而有不同,诸如父子、夫妇、官民的差异等等。简言之,人必须做适合他身份的事,有什么样的身份就应该做什么样的事,这一理念至少在理论上是贯彻法典始终的。若把法典中所有规则作一通盘解读,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法典旨在为士大夫、官员、富商等社会精英阶层确立一个理想化的行为标准。至于这些规则在多大程度上为乡野村夫所理解乃至遵守,则显然存在着疑问。因此,我们必须意识到:法典中的规则对各个社会阶层并非都产生了相同的效果。马若斐专著的《传统中国法的精神》主要参考资料有唐、明、清三朝的刑事法典,清代19~20世纪时期的刑部例案,以及儒家之前的思想,儒家、法家等各派思想家的思想言论。因为在西方,这方面的知识传播很少,资料难觅,所以本书也采择了西方学者的西文著作用作为第二手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