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与法学方法论丛书:法律类推适用新探》对法律类推的研究进行了由主客二分走向主体间性,由静态到动态语境,由无主体到主体乃至主体间性,由实践理性到交往理性的视角转换,试图从语用学和诠释学的视角对法律类推的结构进行多层次、多维度的整合性和创造性研究,通过对法律类推在判例法体制下和成文法体制下的适用进行检省,揭示其基本的适用原理。提出法律类推并不是简单的有别干演绎和归纳的一种推理方式,而是一个有着复杂结构的综合性推理方法。并通过对法律类推的有效性的分析,从哲学事物本质的视角来定位类推有效性的标准。同时也对法律类推的功能进行解析,释放法律类推的适用空间,认为法律类推不单单具有私法价值,在公法领域一样有适用的价值。在立法环节,法律类推是一种重要的思维方法,为追求公平正义的目的,立法有必要诉诸类型化的思维方式,将不同形态的事物,基于相同的本质而给予相同的对待。在司法领域,法律类推也是一种重要的法律适用方法。在刑事司法过程中,类推方式是适用刑法的基本方法,不管是从填补法律漏洞还是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都和类推具有密切的联系;在案例指导过程中,法律类推也贯穿干始终,并且通过案例指导的创制与推广,促进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实现;在法律人参与司法活动中,法律类推可以极大的提升法律人的实践理性能力与交往理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