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6版)/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是在第五版的基础上进行的修订,主要是完善内容,补充相关知识点。增加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在民法总论中,增加了特殊物的内容,对人体变异物、海域、空间、自然力、网络虚拟物等作了介绍,使教材中关于物的内容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在原来关于民事行为的介绍中,遗漏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对此没有规定,但《合同法》增加了这样的内容,因此予以补充。第二,在人格权法部分,依照《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决定》和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隐私权的内容中特别增加了关于保护个人信息的内容。 第三,在物权法部分,本书原来只介绍了典型的担保物权,即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对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非典型担保物权没有介绍。而优先权、所有权保留和让与担保三种非典型担保物权的使用比较普遍,且法律有规定,因此进行了补充,对三种非典型担保物权进行了系统的介绍。第四,在债与合同法部分,在关于多数人之债中,原来只介绍连带之债和按份之债,没有介绍不真正连带之债。此次修订中补充了不真正连带之债的知识。在债的发生根据部分,增加了单方法律行为也是债的发生根据的内容,并作了系统介绍。 第五,在继承法部分,原来没有介绍继承的一般知识。此次修订进行了补充,内容比较充实。在遗嘱继承中,增加了遗嘱中的密封遗嘱的内容,对法律上没有规定但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遗嘱形式进行了说明。第六,在侵权责任法部分,在多数人侵权行为及责任中,增加了分别侵权行为的内容,与共同侵权行为相对应;在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部分,根据新的规定,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说明。除此之外,对于本书原来存在的一些笔误,也作了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