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法制史的绝大多数教科书的编写体例都是采用历史断代的体例,从夏商周绵延至明清、民国。这一体例对于法学专业的教学有两大不便:其一,内容太泛,学生容易只见朝代、不见法律;其二,法律制度是有相当延续性的,朝代更替并不必然意味着法律传统的断裂,就法学而言,断代的研究方法局限性很大,专题式跨越朝代的制度变迁研究更有价值。作者在清华法学院为本科生、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分别开设了中国法制史学、中国法律史、中国政治法律史的课程,结合这些年的教学经验与讲义积累,写出了以刑法、民商法、司法制度等部门法的演变和发展为线索的专题式法制史教材,不以朝代为章节,而是对每一个法律制度的演变进行了系统的跨越朝代的梳理。作者希望写成一本真正适合法学专业学习的法制史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