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的价值在于创新,也在于传承。在“创新”成为主旋律、成为学术成果价值评判最高标准的今天,我们不妨多关注一些“传承”。 中华法系,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从秦始皇到清宣统,除了首尾两大社会转型期之外,两千年的帝制时代,实现社会控制的基本手段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法律体系。这就是我们的中华法制。 中华法系,土生土长,乡情乡音。农耕生产对天人和谐、人际和睦的仰仗,自然经济对家庭秩序、社会稳定的倚重,都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原则,并体现在中华法系的基本精神之中。 中华法系,关注国家与民族的自身发展,关注如何实现人际和睦、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在这里,没有政治家们为其政治目的而提出的响彻云霄的口号,没有利益群体为了招兵买马、聚集力量而竖起的诺言大旗,更没有为了海外扩张、跨国获利而实施的强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