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小雪,男,1954年2月出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一级高级法官、审判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979年9月考入安徽大学法律系,1983年7月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8月至1987年6月在铁路运输高级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1987年6月至今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第三合议庭审判长。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行政诉讼重要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专著有《行政审判中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及运用》,合著有《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具体行政行为释论及其合法性审查100例》《国家赔偿法条文释义与专题讲座》《中国行政诉讼法教程》《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培训教材·实务卷(行政审判篇)》《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实务指引》,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甘文(甘雯),男,1969年生,浙江平阳县人。1987年至1994年就读于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研究生院,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攻读博士学位,199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97年、2002年应邀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从事研究工作。2002年至2D07年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WTO工作组负责人。2007年至2009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挂职)。现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审判长、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专著有《行政与法律的一般原理》《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之评论》《行政诉讼证据司法解释之评论》,合著六本,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北大法律评论》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多篇文章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