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阐述经济法(包括前经济法与现代经济法)的产生、发展与转变的一次尝试。以本体论历史哲学为视角,对经济法与社会演化间的关系进行了解读,并对几个经济法基础理论中的重要问题做了分析。作者以其较为深厚的学术素养及广博的历史学、政治学、法学知识,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认为:第一,经济法是作为历史长河中对社会进行政治管理与政治统治的国家,应对社会压力而运用公权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干预的手段;第二,自古以来,经济法的产生原因与分析架构应当是国家利益、市场失灵与政府利益的综合;第三,现代经济法的诞生的直接原因是政治的现代性,而非经济的现代性;第四,结合大卫伊斯顿的分析框架,对现代经济法的政治过程做了分析。本书的研究具有创新性,对经济法研究者而言是值得一读的研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