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经过20多年努力,中国特色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2010年10月27日颁布的《社会保险法》总结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制度经验,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城乡二元、三三制格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但是,《社会保险法》遵循了“先基本法、后精细化”的立法路径,本身只是一部支架性、综合性、原则性、原理性、大纲式立法,必须进一步制定单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条例”,才能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定有效地实施。近年来,由人社部和卫生部分别起草的“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成为立法争执难题。本著作的研究力求厘清立法争执的焦点,遵循基本医疗保险立法规律,借鉴基本医疗保险域外立法经验,总结基本医疗保险本土制度资源,既明晰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立法的总体体例,也构建了“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的基本规范内容,同时,还针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初级性,创建性地提出构建“城乡居民初级医疗保险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