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远,1956年生,河北省滦南县人,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被评为第二届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青年教师奖、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奖、清华大学良师益友奖等荣誉。先后参与了全国人大法工委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的研讨工作。代表性著作:《合同法》(2013)、《债法总论》(2012)、《准物权研究》(2012)、《物权法》(2011)、《论争中的渔业权》(2006)、《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2004)、《合同责任研究》(1992)等。陈进,1983年12月生,河南林州人,法学博士。2003年9月至2010年6月就读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就读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博士学位;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在德国康斯坦茨大学访问学习。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信托法。现为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