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中叶起,哲学凸现了价值论研究,而绝对价值观念的寻求尤其成为它关注的焦点。在认识论框架下,迈农与胡塞尔解决这个问题表现出非凡的智慧。他们在意向性理论基础上,从不同角度探讨:相对的情感如何使绝对价值观念成为可能。前期,迈农运用意向性理论和心理学,认为价值只存在于个体之中,价值只有个人性可言,而后期,他把绝对价值观念置于对象理论下来讨论,运用了“呈现”理论,“内容”理论,认为,价值的非个人性是可能的。在他看来,绝对价值观念被情感意向性呈现。胡塞尔则一开始就认为绝对价值观念是可能的,而且有必要作为自己研究的任务,为此,他批判了价值论自然主义,包括价值的客观主义和心理主义,开创了现象学方法,把价值论的研究域还原到“评价及其相关项”中,认为,价值作为意向性对象是绝对的、客观的。在他看来,绝对价值观念被情感意向性构造。他还发展了一种形式价值论来保证绝对价值观念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