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文,女,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1975年起执教于北京外国语学院,1984年起执教于中国人民大学。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仲裁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兼任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商业法律与惯例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国际法学会副会长、欧美同学会会员等。1989年起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5年起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仲裁员,1997年起任北京、淄博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3年起任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特许仲裁员(MCIArb),2007年起任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ngapore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SIAC)仲裁员,2010年起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和马来西亚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Kuala Lumpur Regional Center for Arbitration,KLRCA)仲裁员。自1986年以来,先后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英国、意大利、奥地利、乌克兰、俄罗斯、德国以及我国香港和澳门地区的法学院与科研机构从事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商事仲裁的研修和讲学。著有《著作权》、《国际商事仲裁惯例》、《香港仲裁制度》、《国际商事仲裁及其适用法律研究》等专著,主编和参编了《国际经济法教程》、《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国际商事仲裁案例评析》等教材约三十种,翻译了《国际法》、《国际贸易法文选》、《美国侵权法》、 China Law Reports及Selected Works of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Awards等英文、俄文著作十余种。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国际商报》、 Dayton Law Review和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等国内外报刊上发表论文一百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