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构建:公正高效权威视野下的民事司法制度研究》以审前程序为场域提出这样的观点:诚实信用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当事人以善意的态度从事民事诉讼审前准备活动,排除一切滥用权利的行为;诚实信用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法官在控制、裁判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时,必须维持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平衡。《中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构建:公正高效权威视野下的民事司法制度研究》的观点是:以“两个基本原则+两个基本结构+五项基本制度+两个基本保障”来描绘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未来面貌。两个基本原则指对话原则及诚信原则,两者相互依存,共同支撑整个审前准备程序;两个基本结构指“准备程序→最终开庭审理”的结构及“法官控制下的当事人主义”的结构,前者有利于促使当事人之间进行对话与交流,后者有利于实现诚实信用原则两层含义的融合;五项基本制度包括失权制度(证据失权与观点主张失权)、为法官与当事人共同交流提供时间与空间的会晤制度、为当事人收集证据提供手段的开示制度、要求当事人以诚信方式从事审前准备活动的行为规则和以衡平当事人之间诉讼利益为核心的法官自由裁量权;两个基本保障是律师制度保障及法官选任制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