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滨,男,山西太原人,法学博士,现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审判长;中国行政法学会行政诉讼专业委员会常任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先后在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本科、硕士学位;2003年获得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LL.M);2007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9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十四年,曾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中国司法评论》《行政审判与指导》《人民检察》《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山西审判》等国家和省级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沦文,出版学术专著《国家赔偿法实务指导》一部,参编各种书籍、教材十余种;曾六次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三等奖,2008年获得全国法院学术征文活动20年“突出贡献奖”;2008年获得第四十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二等面上资助;先后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研究重点为中国司法审查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