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编民法总则
第一讲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四节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一、民事权利/
二、民事义务/
三、民事责任/
第二讲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终于死亡/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自然人的住所与监护/
一、自然人的住所/
二、监护/
第四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二、宣告死亡/
第五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
一、合伙的概念/
二、合伙财产/
三、合伙的内部关系/
四、合伙的外部关系/
第三讲人身权/
第一节人格权/
一、人格权的概念/
二、一般人格权/
三、具体人格权/
第二节身份权/
一、身份权的概念/
二、亲权/
三、配偶权/
四、亲属权/
第四讲法人/
第一节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法人的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法人机关/
一、意思机关/
二、执行机关和代表机关/
三、监督机关/
第四节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成立/
二、法人的变更/
三、法人的终止/
第五讲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二节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二、意思表示瑕疵/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第四节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节无效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三、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
第六节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一、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
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
三、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后果/
第七节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一、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三、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效果/
第六讲代理/
第一节代理的概念和类型/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的构成要件/
三、代理的分类/
第二节代理权/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发生/
三、代理权的滥用/
四、代理权的终止/
第三节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一、无权代理/
二、表见代理/
第七讲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
三、诉讼时效的期间/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五、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第二编物权法
第一讲物权的基本原理/
一、物权与债权的关系/
二、物权的客体与效力/
三、物权的保护/
第二讲所有权/
第一节物权变动/
一、物权变动的法定体系概述/
二、一般物权变动/
三、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四、特殊物权变动/
五、先占制度/
六、物权变动的学理分类/
第二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共有权/
二、成员权/表决权/
三、物业服务合同及其纠纷解决/
第三节共有/
一、按份共有/
二、共同共有/
第三讲占有制度/
一、占有的分类/
二、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三、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
第四讲用益物权/
一、土地所有权体系/
二、用益物权体系/
三、地役权/
第五讲担保物权/
第一节担保物权概述/
一、广义债的担保体系/
二、担保物权基本原理/
第二节抵押权/
一、抵押物/
二、抵押权的设立与生效/
三、动产浮动抵押/
四、抵押权顺位/
五、抵押物的提前转让/
六、抵押权的放弃/
七、抵押权的实现/
八、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解决/
第三节质押权/
一、动产质押/
二、权利质权/
第四节留置权/
一、留置权的分类/
二、留置权的行使/
三、留置权的消灭/
第五节保证/
一、保证合同/
二、保证方式/
三、共同保证/
四、保证的范围/
五、保证的属性/
六、保证期间/
第六节定金制度/
第七节物保与人保的关系/
第三编债权法:合同之债
第一讲债的概述/
第一节债的概念和要素/
一、债的概念/
二、债的要素/
第二节债的发生/
一、合同/
二、单方允诺/
三、侵权行为/
四、无因管理/
五、不当得利/
六、其他原因/
第三节债的分类/
一、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
二、种类之债和特定之债/
三、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四、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五、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第二讲债的履行/
第一节债的履行规则/
一、债的履行规则/
二、债的履行中的漏洞填补/
第二节情势变更/
一、情势变更的概念/
二、情势变更的构成要件/
三、情势变更的效力/
第三讲债的保全和担保/
第一节债的保全/
一、债的保全的概念/
二、债权人代位权/
三、撤销权/
第二节债的担保/
一、债的担保的概念/
二、债的担保的种类/
二、保证/
三、定金/
第四讲债的移转和消灭/
第一节债的移转/
一、债的移转的概念/
二、债权让与/
三、债务承担/
四、债的概括移转/
第二节债的消灭/
一、抵销/
二、提存/
三、混同/
四、免除/
第五讲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一节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二、合同的特殊订立方式/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第二节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一、合同条款/
二、格式条款/
三、合同的解释/
第三节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顺序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第六讲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
二、合同解除权的条件/
三、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四、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七讲合同责任/
第一节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违约责任的形态/
五、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六、违约责任的形式/
第二节缔约过失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
四、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第八讲买卖合同/
第一节买卖合同的基本原理/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和性质/
二、买卖合同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风险负担/
四、三类特种买卖合同/
第九讲供水、电、气、热力合同/
一、概念和性质/
二、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讲赠与合同/
一、概念与性质/
二、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讲借款合同/
一、概念/
二、商业借贷与民间借贷/
第十二讲租赁合同/
一、概念和性质/
二、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义务/
三、承租人的权利/
四、转租/
五、租赁合同无效/
六、“一房多租”/
第十三讲承揽合同/
一、概念和性质/
二、承揽合同的人身性/
三、承揽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讲建设工程合同/
一、概念和性质/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
三、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四大禁止性行为/
四、承包人的优先权/
五、诉讼地位/
第十五讲融资租赁合同/
一、概念和性质/
二、特征/
三、租赁物的归属/
第十六讲技术合同/
一、概念和性质/
二、技术成果权利归属/
三、技术合同无效/
四、技术开发合同/
五、技术转让合同/
六、技术咨询与服务合同/
第十七讲运输合同/
一、概念和性质/
二、客运合同/
三、货运合同/
第十八讲行纪合同/
一、概念和性质/
二、特征/
三、重要考点/
第十九讲委托合同/
一、概念和性质/
三、委托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
四、间接代理/
第二十讲保管合同/
一、概念和性质/
二、保管合同双主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讲居间合同/
一、概念和性质/
二、居间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讲仓储合同/
一、概念和性质/
二、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讲旅游合同/
一、概念和性质/
二、旅游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旅游/
四、旅游合同中的责任承担/
第四编债权法:法定之债
第讲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第一节不当得利/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三、不当得利的类型/
四、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
第二节无因管理/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三、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第五编婚姻法和继承法
第一讲婚姻法/
第一节结婚/
一、结婚/
二、效力有瑕疵的婚姻/
第二节夫妻财产制/
一、法定财产制/
二、约定财产制/
三、夫妻共同债务/
四、婚内共有财产的分割/
第三节离婚/
一、离婚的类型/
二、离婚损害赔偿与离婚补偿/
第二讲继承法/
一、继承原理/
三、继承方式/
四、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五、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
六、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适用关系/
第六编侵权责任法
第一讲侵权责任概述/
第一节侵权责任概述/
一、侵权责任的概念/
二、侵权责任的保护范围/
三、侵权行为的分类/
第二节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
二、过错推定责任/
三、相对的无过错责任/
四、绝对的无过错责任/
五、公平补偿/
第二讲侵权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一节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要件/
第二节多数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共同加害行为/
二、共同危险行为/
三、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第三节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第三讲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第一节正当理由/
一、合法执行职务/
二、受害人同意/
三、自助行为/
四、正当防卫/
五、紧急避险/
第二节外来原因/
一、受害人过错/
二、第三人原因/
三、不可抗力/
第四讲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
第一节特殊的过错责任/
一、网络侵权责任/
二、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三、校园事故责任/
四、医疗损害责任/
第二节替代责任/
一、监护责任/
二、用工责任/
第三节对物责任/
一、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二、物件损害责任/
第四节无过错责任/
一、产品缺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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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责事由(《产品质量法》第41条)/
三、产品缺陷责任的三项创新(一个义务二个责任)/
二、环境污染责任/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四、高度危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