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俊莲,湖北省利川市人,法学博士。现为湖北民族学院财经政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副教授,湖北民族学院南方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北民族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方向带头人。1982年入华中师范学院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因专业为非自愿,故在大学里业余时间几乎全花在了阅读课外书籍上,涉猎文学、艺术、哲学等领域。1986年分配至湖北省恩施市市委党校从教,1989年5月调入湖北民族学院政史系从教至今。不过。这一当初只有十几人的小系现在已演变为湖北民族学院财经政法学院,成为拥有近80人规模的二级学院。1997年9月进入复旦大学法律系外国法制史专业攻读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又进入武汉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攻读博士研究生。师从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李龙先生。承蒙恩师和本专业其他导师的指导。使本人如期完成学业。所在单位虽处民族地区。但仍有英才不少。看到他们在心智和学业上的成长。常常幸福之感油然而生。正是他们成为我进步的动力。虽然非常关注社会问题。但却没有深入研究,只是在法理学和人权法学方面偶有小作。因在学术上没有天赋,至今只在《法学评论》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编及参与编写著作3部;主持和参与省部级以上项目8项。其中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项。主持和参与其他省部级项目7项。